浙江在线07月08日讯昨天,记者从宁波鄞州区残联获悉,鄞州区1358名贫困重残人员每月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又一次得到提高。该区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月人均350元调整为40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现行的月人均260元调整为350元。
同时,鄞州区政府也制定了全覆盖残疾人生活补助政策,该政策对全区无业、无保残疾人实施基本生活补助。按照这项政策,重度残疾人可从残联部门每月得到2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加上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政府对所有贫困残疾人发放600元慰问金。
三个政策同时享受,该区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城镇户口的每月实际补助已超1000元,农村户口的每月实际补助也达到950元左右。
来源: 宁波网 作者: 卢科霞 毛坚刚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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