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本月下旬正式运行
[ 2009-07-08 08:47 ]

  医疗处理费征收方案出台后,一些不愿将医疗废物送去处理的小诊所或将面临罚款

  本报讯(记者潘彧)6月30日,东莞市首个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点火试炉,开始试运行。记者昨日获悉,7月20日之前,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将会跟全市主要医院签订合同,并在本月下旬开始正式运行。

  东莞市首个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坐落在黄江镇刁朗村簕竹岭。

  昨日,该中心副总经理张洪表示,目前尚未跟医院签订协议,“7月20日之前,将会跟全市主要医院签完合同。”

  从7月1日开始,东莞将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征收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这部分费用由医院埋单。“半年前,我们就基本跑遍了每家医院。正规的医院都没什么异议,很多医院还希望我们能快一点开工。”

  张洪介绍说,一些小诊所更加愿意将医疗废物交给他们处理,因为处理费不多。“不过,等医疗处理费征收的相关方案正式出台后,这类小诊所如果不缴纳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试图偷排偷放的话,经环保部门查处后,将会受到罚款。”

  医疗废物处置费将分类收取

  据悉,东莞市制定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分为病床的医疗机构和无固定床位的门诊部、卫生站、医务室。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按住院病床每张每天2.3元、门诊每人每次0.1元收取。

  而无固定床位的门诊部、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室(含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则按照规模等级定额按月收费,这些收费标准包括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费用,从200元/月到1200元/月不等。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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